近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司荣获深圳国税、地税A级信用纳税人。
据悉,2014年底,深圳国税局和深圳地税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优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深圳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升级版。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一年一评,评定所依据的主要信息有三项:一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从税务管理系统采集的基本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历年纳税信用记录、纳税人在相关部门以往的信用记录;二是税务内部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税务检查信息等;三是外部信息,包括评价当年纳税人在相关部门的信用记录、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的其他信息。
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四级,90分以上、70分至90分、40分至70分、40分以下的,分别为A、B、C、D级。我司以高分获得了2014年度国税、地税A级信用纳税人。而获得A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放宽发票供应限量,企业连续三年获A级信用的,还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此次上榜深圳国税、地税A级信用纳税人光荣榜,是深圳税务机关对我司多年来一直依法纳税、规范管理的最好认可。一直以来,我司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会计核算和纳税管理,做到了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为地方财政及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